依据《浙江省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学院拟开展体育教育专业实习带队教师备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1. 热爱学生指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2. 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
3.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记录;
4. 有充分时间参与带队指导工作;
二、工作内容
1. 提前熟悉实习计划与安排,明确实习任务及考核标准,提前与实习生、校外实习基地负责人做好对接;
2. 全程跟进学生实习进程,定期巡查学生实习情况(每周下基地不少于2次),指导学生实习工作,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
3. 加强实习生管理,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完成实习作业,做好学生考勤,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人身安全,向学院反馈实习进展。
4. 实习结束后,收集、整理、留存、归档实习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考勤记录、过程考核表、实习总结等,按时提交至学院。
5. 客观公正完成实习生综合考核评定,给出考核成绩与评价意见;
6. 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实习相关工作。
三、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四、报名材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校内实习带队教师备案表》(见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实习带队老师+姓名”)发送至教务科。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