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大主页  |  加入收藏  |  温大论坛

UNDERGRADUATE

本科教育

教育培养 /UNDERGRADUATE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科教育 > 教育培养 > 正文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 2024-04-19来源: 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此新闻被浏览: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发挥学生专长,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规范管理,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24号文件,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与要求,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与考核时间:

1.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2.转专业涉及转入专业课程补修,会出现总学习年限延长的情况,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转专业只设1次(第二学期末)。

二、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所有课程成绩均在 60 分(含)以上;

2.第一学年专业排名前40%(含)以内(必修课);

3.无院、校两级违纪处分。

三、考察内容与评分标准

1.专业排名分值 = [1.0-(学生专业排名-1)/学生所在专业的总人数]*100;(注:学生专业排名以第一、第二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计算依据)。

2.面试分值(100分)=评委对学生的评分分值的平均值,其中运动技能80分,专业素养20分。

1)运动技能测评方法:1)对田径、体操、篮球、排球4个项目进行动作技能评定;2)每个项目20分,各项目技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2)专业素养测评方法:提前1小时抽题准备;围绕题目学生可进行模拟教学、模拟上课或说课等形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根据学生动作讲解、示范、语言表达、教学组织、教姿教态等方面进行评分。

四、考核总评成绩与录取

1.考核总评成绩=专业排名分值*0.4+面试表现分值*0.6

2.录取:

1)根据专业容量与要求,转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

2)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根据人数名额,按照考核总评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天公布录取结果;

4)如总评成绩相同,则以“运动技能”平均分为排序标准;如再相等,则以“模拟上课”平均分为排序标准;如再相等,则以“专业排名分值”为排序标准。

五、其他

本规定由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4418



附件 《田径》《篮球》《排球》《体操》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