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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9-17来源: 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此新闻被浏览: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21级、2020级,(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2、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分类为:

1)2021级、2020级研究生参评综合学业奖学金;

2)2022级研究生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由研招办直接评定)。

二、获奖比例、金额与标准(适用2021级、2020级研究生)

1、获奖比例与标准:综合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具体奖金金额和获奖比例为:

一等奖,12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二等奖,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三等奖,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60%。

2、评定标准: 学业奖学金以“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等项加权确定获奖等级。

3、奖项人数核定:按照各学院2021级、2020级研究生各班参评人数核定各类奖项人数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校评审工作,指导、检查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研工部负责具体评定和管理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申诉答复等工作,学院纪委书记要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3.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评定后,学院组织研究生新生核对确认。

(二)评审程序

1.细则制定。学院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院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定细则报校研工部备案。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新生除外)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培养学院。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供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综合学业奖学金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名额(附件3)评审拟获奖名单(按等级和学号顺序排序),并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写《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及奖励发放汇总表》(附件4)上报校研工部。

4.学校评审。校研工部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下拨奖金。

研究生班长于9月24日16:30前汇总上交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所有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补。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将评选汇总结果在班级公示。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学工办老师联系(15868757673;667673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