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3〕82号)《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赋分细则(2026年修订)》(温大体健行政〔2026〕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2、奖金分类
(1)新生学业奖学金:2026级硕士(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评定)
(2)综合学业奖学金: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与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申诉答复等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新生除外)提出申请,如实清晰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成果电子版需高清且完整,以申请表中成果顺序整理好,同电子版申请表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姓名+学号,将文件夹压缩后发送班级学习委员处。各班班委对班级同学申请材料进行赋分,相应结果及各项材料均需在班级群内公示。请各研究生在9月20日(周日)18:00之前发给班级学习委员,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材料增补!
3.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供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综合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名额(附件3)及我院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名额。(下图所示)评审拟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送研工部。
年级 | 专业 | 学生人数 | 奖学金类别 | 获奖人数 |
24级 | 体育学 | 15 | 一等 | 3 |
二等 | 3 |
三等 | 9 |
体育 | 59 | 一等 | 12 |
二等 | 12 |
三等 | 35 |
学科教学(体育) | 6 | 一等 | 1 |
二等 | 1 |
三等 | 4 |
25级 | 体育学 | 19 | 一等 | 4 |
二等 | 4 |
三等 | 11 |
体育 | 56 | 一等 | 11 |
二等 | 11 |
三等 | 34 |
学科教学(体育) | 6 | 一等 | 1 |
二等 | 1 |
三等 | 4 |
4.学校评审。研工部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逾期将不予受理。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发放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材料审核)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评审,切实有序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项工作,杜绝弄虚做假、徇私舞弊。
2.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的资格审核,应特别注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用于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3.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评奖通知、评审结果等须在学院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发布,确保广大研究生和导师知情。
4.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做好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异议的答复工作,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通知申诉人按文件规定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577-86680837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