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2026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5年度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要求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评选人数:10人;
金额:5000元/人。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3月29日(本周日) 12:00之前,请参评老师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3),统一发送至 326747415@qq.com
同一部门/学院限推荐1人。
2、学校评审。学工部将“育人典范奖”拟获奖名单报评审工作组评审。
3、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含“育人典范奖”提名奖)的教师(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