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当前社会体育活动氛围浓厚,体育赛事活动丰富,给同学们也提供了众多参赛锻炼的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的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界定
本通知所指的“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是指非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或经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官方体育竞赛,由学生自主参与的各类校外体育赛事、训练、培训、表演等活动的须申报。
二、申报原则与要求
1.安全第一原则:学生参加的校外体育类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体育活动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活动场地、设施需具备合法合规的安全保障条件。
2.如实申报原则:学生需对所参加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不得隐瞒活动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不报。
3.合规参与原则:学生参加的校外体育类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学业考核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得利用学校名义擅自参与未经申报的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形象。
三、申报流程与审批
1.需在拟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至少3个工作日前完成申报手续;如遇紧急、临时情况,需提前向学院学工办说明情况,待学院同意后方可参与,并在活动结束后补齐材料。
2.需填报《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申报表》(纸质版),申报表须经本人签名、家长签名(家长知情并签署同意参加的意见),并完整提交活动方案、赛程安排、主办方出具的邀请函或协议等;如参加活动时间与课堂教学等学校学业安排有冲突,需一并提交详细情况。
3.学生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学院辅导员、学工办主任依次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安全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活动的安全风险、学生学业安排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如需办理请假手续,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学生未经申报,擅自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伪造材料,或参与的活动存在违规违法情况,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处理。
2.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若因参与此类活动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院不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自行参加校外体育类活动申报表》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