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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10-15 来源: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24日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移动端钉钉工作台全部应用学生事务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注:学习标兵个人简介和优良学风班简介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将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4、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提供1张电子照片,大小均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应正面至少半身的生活照。

附件:

  1.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立项班级名单

        2.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

        3.“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学院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