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教育、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资助资金、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扶贫,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导师确认、学院审核,现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3个工作日)。如对认定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837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