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以及《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评议,学院学工委过会审议,拟认定名单内申请学生为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工办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联系人:资助辅导员周一涵 13967724862(66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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