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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浙江省青联秘书处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 新时代青年先锋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2 来源: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浏览量:

各团支部: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中国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勇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力量,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2026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评选表彰。现就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省级青年五四奖章;

  2.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2.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三)新时代青年先锋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工作学习满一年的港澳台青年可以作为推荐人选;

  2.如推报县处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与团省委基层工作部沟通;

  3.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女性、少数民族和新兴领域青年应当占一定比例。

  二、推荐程序

  1.人选推荐。我院推荐1名,超额推荐的,按顺序取足。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同步参评新时代青年先锋。不得推荐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获奖者。

  2.省级初评。团省委、省青联将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严格组织差额评审(差额比例不低于50%)。正式上报人选材料前,各团市委、市青联须报本级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直属团(工)委须报本级党委(党组)同意。推荐人选(集体)前,须与团省委组织部、基层工作部提前沟通推荐情况。

  3.人选公示。申报人选(集体)应当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除公布本级联系方式外,还需要公布团省委、省青联联系电话和邮箱。

  4.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选(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以及所获荣誉、公示证明、考察表、汇总表等。各团市委、市青联,各直属团(工)委要督促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积极协调推进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集体)负担。

  三、工作要求

  1.工作纪律。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者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发生拉关系、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组织评审会的,评委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评委之间不得相互通气,不得作出任何干预投票的行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与评审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不得以复印、拍照等任何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传播,特别是上传网络。

  2.时间安排。请于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6,须按照推荐顺序排列)电子版报送学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荣誉摸排。各团市委、市青联,直属团(工)委将对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新时代青年先锋获奖者进行摸排,如发现有伪造事迹、违纪违法、道德败坏以及其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不宜保留荣誉的情形,应当随本次申报材料同步报送申请撤销荣誉的报告。

  附件2-5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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