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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拟确立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发展对象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3 来源:体育与健康学院 作者: 浏览量: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为了有序开展体育与健康学院2025上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予以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生活和班级中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

、推选对象

学院2022级、2023级本科生,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中培养考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推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

3.诚实守信,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一年内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刻苦学习,一年内无挂科(补考通过不算挂科)且上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以内(2023级研究生:上一学年平均绩点成绩或综测成绩为同专业前60%;2024级研究生:上一学期平均绩点成绩为同专业前60%。)或者成绩排名相较于上学期提升15%的入党积极分子

5.踊跃参加各级班团等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6.《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课程结业或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

7.积极参与学区治理,带头展现责任担当。能主动在寝室长、寝室安全信息员、楼层长、学生社区网格员等岗位上履职尽责,在寝室管理、朋辈帮扶、信息传递、矛盾调解、安全维稳等方面发挥作用突出(如带头创建“文明寝室”“安全寝室”,在发现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活动等异常现象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有宗教信仰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6.《党章》考试不合格或“思想汇报”未达标,或上一学期本专科生智育成绩排名为班级后40%且较前一学期未提高15%(含)。

、推选考核流程

(一)支部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公布(4月26日前)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满一年及思想汇报提交篇数;

2.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

3.上学期综合测评及智育成绩排名,四六级通过情况;

4.在校期间任职经历;

5.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6.一年内学习挂科情况。

)党章考试(4月27

学院组织党章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章、党史、近两年时政知识考试(60分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量化考核(57日前)

1.民主测评与座谈会。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民主测评(可以网上问卷形式)(附件1),同时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线下访谈为主)(附件2)。以上测评和座谈会人员代表(10人以上,含党员、寝室成员、班委、课题组成员等熟悉学生日常表现的广泛代表各2-3人),不得由拟发展对象指定);反馈的优缺点记录清楚。

2.培养联系人谈话。培养联系人与每位即将参加答辩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做好记录。同时根据一年来培养考察情况撰写积极分子考察表半年鉴定。

3.党员标准参考体系评分。积极分子按照《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附件3)进行量化考核工作。

4.征求发展意见。支部指导老师联系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拟发展对象)、班主任(本科生拟发展对象)、责任辅导员征求发展意见。

)发展对象公开答辩5月11日前

支部举行拟发展对象PPT公开答辩会,答辩会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入党积极分子围绕入党动机、思想变化、带头作用、自身优缺点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评委向答辩人提问;与会党员进行打分。

)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初步名单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标准参考体系评分、答辩情况、群众测评、义工时长、培养联系人、班主任、辅导员、导师意见等,在支部指导老师参与指导下,由支部全体党员以量化考核总分为基础依据,经过充分酝酿、严肃讨论后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推荐排序。

)发展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名额,以支部党章考试通过人数进行分配直评和联评名额。

(七)党员发展

确定发展对象具体名单报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结业合格后,开展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五、材料报送

各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核结果》(附件4)于5月11日前发送到邮箱20150091@wzu.edu.cn。(如各学生党支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重点推荐,在汇总名单上标注);

对以上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程序如有异议,请联系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工办周老师。电话:0577-86680738



中共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